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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部机关关于开展办公室环境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2016-05-16 09:40   审核人:

校部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学校“文化建设年”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净化美化校园,学校经研究决定5月中下旬在全校开展一次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环境进行一次综合整治。根据长大校发[2016]55号《长春大学关于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校部机关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一次机关大扫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防控春季传染病,提高广大师生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文明、卫生、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为目标。机关各部门党员干部带头,全员参与,全面清洁机关办公环境卫生及秩序。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标准

1.室内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无积水、无污迹、无废弃杂物、无卫生死角;室内空气保持清新、舒适,无异味。

2.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应保持干净,摆放整齐有序,办公桌下不得堆放杂物,办公废物及时清理。

3.非每日必需品及个人物品要收进办公桌或办公柜中,不得存放在办公台面上;办公用品定置放置,摆放整齐有序;文件、资料报刊等应整齐放置不得凌乱,待阅或已阅的文件、资料、报刊等要归类整理,不得随意堆放在办公桌上;要爱护公物,办公用品不得移作别用,不得随便改变原状。

4.储物间(仓库)物品管理有专人负责,有规章制度,物品摆整洁有序,室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

5.电器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灯具、电话、开关、插座等及附属设施和其周围环境卫生应整洁、干净。

6.室内悬挂物(镜框、钟表、地图、图表、标识牌等)应定置摆放,不得随意移动。卫生应定期清理,保持干净、保证完好无损,损坏及时维修。

7.清扫用具摆放整齐,安置有序,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8.各办公室明确卫生负责人,做好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安排好卫生值日表,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健全值日制度。

三、时间安排

1518日—524日,机关各处室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集中清扫,自查自检,在清扫中注意保持走廊和拖布间的卫生清洁。

2525日,学校爱卫会及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将对全校范围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检查。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来一次彻底的办公室大扫除!

文明、干净、整洁的环境永远是工作中最亮丽的风景!

 

 

           部机关委员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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