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批准,学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定于2016年3月25日至26日举行。根据长大工字[2016]1号《长春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征集代表提案工作的通知》请校部机关代表团各位与会代表按下列要求题写议案。
提案的范围: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内容,可列为提案:
1.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有关问题;
2.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思想政治、教学、科研、管理、基建、后勤、财务等方面工作及规章制度等有关问题;
3.有关教职工迫切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同宪法和国家现行法律、法令相抵触的问题,对国家某项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
2.纯属党务性质的有关问题;
3.纯属日常工作中对某人或某部门的具体意见;
4.纯属个别人或个别单位的具体问题。
(三)凡是代表提出的不符合列为提案范围的意见或建议由大会提案组另作研究处理。
请各位代表于3月17日前将纸质提案送交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楼B区14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7574826@qq.com,机关代表团将提案统一报送校工会。
校部机关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